婚姻家庭纠纷中财产分割的具体法律规定

03-26 11:54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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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纠纷中,财产分割是常见且复杂的问题。我国《婚姻法》对此有详细的规定,旨在保障离婚双方及子女的合法权益。以下是关于婚姻家庭纠纷中财产分割的具体法律规定。

一、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 工资、奖金;
  • 生产、经营的收益;
  • 知识产权的收益;
  •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

  • 平等分割原则: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均等分割。
  • 实际需要原则:离婚时,应当考虑夫妻双方的实际情况,如子女抚养、经济能力等,适当调整分割比例。
  • 遗产继承原则:一方或双方父母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去世,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分割。
  • 三、夫妻个人财产的认定

    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 一方婚前财产;
  • 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四、离婚时财产分割的具体操作

  • 离婚协议:夫妻双方可以自愿协商财产分割方案,签订离婚协议。
  • 法院判决:若夫妻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判决财产分割。
  • 五、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一条 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以上是关于婚姻家庭纠纷中财产分割的具体法律规定,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在实际操作中,还需结合具体案例和相关法律法规,以确保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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