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与分割标准

03-26 12:11发布

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与分割标准

婚姻,是人生中一段重要的旅程。在婚姻生活中,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与分割成为了一个不可回避的话题。那么,如何界定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标准又有哪些呢?

一、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

  • 婚后所得: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股权、债权等。

  • 生产经营所得: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得的收益。

  • 赠与、继承所得: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赠与、继承等方式取得的财产。

  • 投资收益:夫妻共同投资所得的收益。

  • 其他共同财产: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 需要注意的是,以下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一方婚前个人财产;

  • 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 依照法律规定不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其他财产。

  •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标准

  • 公平原则: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遵循公平原则,即对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进行合理分配。

  • 等价原则: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对财产的价值进行评估,确保双方所得财产价值相当。

  • 实际需要原则: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考虑双方的实际需要,如子女抚养、一方生活困难等。

  • 有偿原则: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若一方要求分割特定财产,应支付相应的对价。

  • 保留原则: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保留一方的合法权益,如保留一方在家庭中的地位、职业等。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二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通过以上内容,我们了解了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与分割标准。在婚姻生活中,夫妻双方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合理处理共同财产,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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