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是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当夫妻关系走到尽头,面临离婚时,共同财产的分割成为双方关注的焦点。以下是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相关法律规定和注意事项。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这些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奖金、继承或赠与所得、房屋、车辆、股票、债券等。在分割这些财产时,法律要求公平、合理。
首先,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遵循平等原则。这意味着,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享有平等的权利,不得有任何一方在财产分割中处于不利地位。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其次,分割共同财产时应考虑财产的具体情况。对于共同财产中的房产、车辆等,分割时应充分考虑其价值、使用年限、维修状况等因素。如一方因照顾子女、老人等原因无法分割房产的,可由另一方给予适当补偿。
此外,分割共同财产时还应遵循照顾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原则。根据《婚姻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离婚时,女方因抚养子女、照料老人等原因,要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在分割共同财产的过程中,以下情况需特别注意:
离婚时,共同债务的清偿。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负担的债务。离婚时,双方应共同承担共同债务的清偿责任。
举证责任。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各自对共同财产的贡献。若一方无法提供证据,法院可根据情况推定其对该财产的贡献。
禁止隐匿、转移、变卖财产。在分割共同财产的过程中,任何一方不得隐匿、转移、变卖财产,否则,另一方有权要求追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九条: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条:离婚时,女方因抚养子女、照料老人等原因,要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一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应当考虑以下因素:
(一)夫妻共同财产的具体情况;
(二)双方对共同财产的贡献大小;
(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
第二十二条:离婚时,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应当提供相关证据。一方无法提供证据的,法院可根据情况推定其对该财产的贡献。
第二十三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应当由双方共同承担。
第二十四条:离婚时,一方隐匿、转移、变卖共同财产的,另一方有权要求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