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纠纷的诉讼时效计算
在现实生活中,离婚案件往往伴随着财产分割纠纷。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纠纷的诉讼时效如何计算,一直是当事人关注的焦点。以下将对此进行详细阐述。
一、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纠纷的诉讼时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这意味着,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三年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诉讼时效的计算方式
自离婚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若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了财产分割内容,但当事人认为协议内容不公,可以自离婚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
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若离婚协议中未明确约定财产分割内容,或者当事人认为协议内容不公,但未在离婚协议签订时提出异议,可以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
自离婚案件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若离婚案件中涉及财产分割,但判决书中未明确财产分割内容,当事人可以自离婚案件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
三、诉讼时效的中断和延长
诉讼时效的中断:在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诉讼时效的延长: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四、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时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七条:诉讼时效的期间、计算方法以及中止、中断的事由,由本法规定。法律对诉讼时效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计算方式多样,中断和延长也有明确规定。当事人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