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案情简述:本人湖北省监利市人,城镇户口。1996年12月入伍,1999年12月退役。按政策安置工作到监利市供销社(当时监利县供销社)。因当时供销社无安置能力,安置事宜一直未落实。直至如今没有享受任何退役军人福利政策(除街道办送的“光荣之家”)。
2.当前进展:2022年5月通过上访(网上上访及市长热线),监利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给出一份处理意见,确认应安置未安置属实,督促监利市供销社落实本人相关安置政策。因此,本人就安置事宜提出三点要求:a.解决工作问题;b.解决待岗期间生活费问题;c.解决退役后至今社保接续问题。2023年1月本人多次前往退役军人事务局,安置事宜一直无进展。同时多次前往监利市供销社,监利市供销社就安置问题提出按监利市2005年标准以11000元货币安置,同时不负责待岗期间包含最低工资等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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