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03-26 12:21发布

婚姻无效的情形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重婚是婚姻无效的常见情形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的,属于重婚,婚姻无效。这意味着,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结婚,其新婚姻关系将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

其次,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也是婚姻无效的重要原因。根据《婚姻法》第七条的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若当事人违反这一规定结婚,其婚姻同样无效。

再者,未达到法定婚龄也是婚姻无效的情形之一。根据《婚姻法》第六条的规定,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结婚。若当事人未达到法定婚龄而结婚,其婚姻关系无效。

此外,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婚姻也属于无效。根据《婚姻法》第七条的规定,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婚姻无效。

还有一种情形是,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与他人结婚的,原婚姻关系无效。根据《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与他人结婚的,原婚姻关系自失踪之日起终止。

最后,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其同居关系不构成婚姻,因此婚姻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第十一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未到法定婚龄的。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以上法律依据为婚姻无效的相关规定,明确了婚姻无效的情形和撤销婚姻的程序。在实际生活中,了解这些法律规定对于维护个人权益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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