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标准及处理程序
在我国,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负担的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和处理程序如下:
一、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
婚姻共同生活需要:夫妻共同债务的产生应与婚姻共同生活需要有关,包括但不限于家庭生活费用、子女抚养费用、医疗费用等。
债务共同承担: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无论债务是在婚前还是婚后产生。
债务用于家庭共同利益:夫妻共同债务的用途应是为了家庭共同利益,而非个人私利。
二、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程序
债权人提出债务清偿请求:债权人可以向夫妻双方提出债务清偿请求,要求夫妻共同偿还债务。
夫妻双方协商解决:夫妻双方可以就债务清偿问题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由双方共同偿还债务。
协商不成,起诉至人民法院:如果夫妻双方协商不成,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夫妻共同偿还债务。
人民法院审理: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应查明债务事实,确认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判决夫妻共同偿还债务:如果人民法院认定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判决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债务。
执行判决:判决生效后,夫妻双方应按照判决书的要求,共同偿还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依照法律规定可以由人民法院受理的,应当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的债务,可以约定由一方或者双方共同偿还。没有约定的,按照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和处理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审理债务纠纷案件,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