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中财产分割的特殊规定有哪些?

03-26 11:35发布

离婚案件中财产分割的特殊规定

在现实生活中,离婚案件往往伴随着财产分割的问题。财产分割是离婚案件中的重要环节,关系到双方当事人的切身利益。我国法律对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作出了一系列特殊规定,旨在保障离婚案件中财产的公平分割。

一、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

离婚案件中,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是财产分割的前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 工资、奖金;
  • 离退休金;
  • 投资收益;
  • 生产经营的收益;
  • 房屋、车辆、土地等不动产;
  • 财产性权益;
  • 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 二、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

    离婚案件中,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也是财产分割的重要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夫妻共同债务包括:

  • 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 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 为支付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
  • 为购买房屋、车辆等大宗财产所负的债务;
  • 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 三、特殊财产的分割

  • 住房:离婚案件中,住房是夫妻共同财产中最重要的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离婚时,住房归产权人所有,但应当给予无住房或住房条件较差的一方一定的补偿。

  • 股权:离婚案件中,股权的分割应当遵循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的规定,股东离婚时,其股权可以按照市场价格分割。

  • 保险利益:离婚案件中,保险利益的处理也应当遵循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保险合同约定受益人的,保险金归受益人所有;未约定受益人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

  • 四、其他特殊规定

  • 不得分割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下列财产不得分割:
  • (1)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2)一方因抚养子女所支付的抚养费; (3)一方因抚养老人所支付的赡养费; (4)其他法律规定不得分割的财产。

  • 离婚协议的效力: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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