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中财产分割的特殊规定
在现实生活中,离婚案件往往伴随着财产分割的问题。财产分割是离婚案件中的重要环节,关系到双方当事人的切身利益。我国法律对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作出了一系列特殊规定,旨在保障离婚案件中财产的公平分割。
一、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
离婚案件中,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是财产分割的前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二、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
离婚案件中,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也是财产分割的重要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夫妻共同债务包括:
三、特殊财产的分割
住房:离婚案件中,住房是夫妻共同财产中最重要的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离婚时,住房归产权人所有,但应当给予无住房或住房条件较差的一方一定的补偿。
股权:离婚案件中,股权的分割应当遵循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的规定,股东离婚时,其股权可以按照市场价格分割。
保险利益:离婚案件中,保险利益的处理也应当遵循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保险合同约定受益人的,保险金归受益人所有;未约定受益人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
四、其他特殊规定
(1)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2)一方因抚养子女所支付的抚养费; (3)一方因抚养老人所支付的赡养费; (4)其他法律规定不得分割的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