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中财产分割纠纷处理标准及程序
离婚,作为人生的一个重要转折点,往往伴随着财产分割的纠纷。财产分割是否合理、公正,直接关系到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下将详细介绍离婚中财产分割纠纷的处理标准及程序。
首先,财产分割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离婚时财产分割应遵循以下原则:
平等分割原则:夫妻共同财产应平均分割,除非有特殊情况。
公平原则: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充分考虑双方的贡献、生活需要等因素,实现公平分割。
优先照顾子女原则:分割财产时,应优先考虑子女的利益,保障未成年子女的生活和教育需要。
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禁止性别歧视。
其次,财产分割的范围。离婚时,以下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取得的财产,无论是一方还是双方所得。
婚后共同经营所得的财产。
婚后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婚后购买的房屋、车辆等。
婚后共同偿还的债务。
离婚时,以下财产属于个人财产:
婚前个人财产。
婚后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依法分割的财产。
再次,财产分割的程序。离婚时财产分割的程序如下:
双方协商:离婚时,夫妻双方应首先协商财产分割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申请法院:协商不成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分割财产。
法院审理:法院受理案件后,依法审理,查明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确定分割方案。
财产分割:法院依法判决后,双方应按照判决结果分割财产。
最后,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九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四十条 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调解:
(一)婚姻家庭纠纷;
(二)继承纠纷;
(三)劳务合同纠纷;
(四)交通事故和工伤事故引起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损害赔偿纠纷;
(五)宅基地和相邻关系纠纷;
(六)合伙协议纠纷;
(七)其他可以调解的民事纠纷。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