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中财产分割的具体操作流程
离婚案件中,财产分割是夫妻双方必须面对的问题。以下是对离婚中财产分割的具体操作流程的详细介绍。
一、确定财产范围
1.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所得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股票、债券、房地产、车辆等。
2.夫妻个人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所得的财产,如继承、赠与所得等。
二、评估财产价值
1.委托评估机构:夫妻双方可共同委托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财产进行评估。
2.协商确定价值:若双方对财产价值存在争议,可协商确定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评估价值。
三、分割财产
1.协商分割:夫妻双方可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签订财产分割协议。
2.法院判决:若夫妻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判决财产分割。
四、办理财产过户手续
1.房屋、车辆等不动产过户:需到相关产权登记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2.股票、债券等动产过户:需到证券公司、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过户手续。
五、支付分割款项
1.现金支付:夫妻双方可协商以现金方式支付分割款项。
2.银行转账:若分割款项较大,可协商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六、履行财产分割协议或判决
1.协议履行:夫妻双方应按照财产分割协议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2.判决履行:法院判决生效后,夫妻双方应按照判决结果履行财产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不足清偿共同债务的,应当先以共同财产清偿,不足部分,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十九条: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通过以上流程,夫妻双方可依法、合理地处理离婚中的财产分割问题。在实际操作中,夫妻双方应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共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