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并轨政策什么时候实施?

06-24 17:42发布

养老金并轨政策的实施是一个分阶段的过程,以下是关于其具体实施情况的详细解释:

初始实施时间:养老金并轨的初始实施时间是在2014年10月1日。这标志着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开始实行和企业职工一样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过渡期:为了确保改革的平稳过渡,对于在2014年10月1日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中人”,设立了10年过渡期。即从2014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

过渡期内待遇计算:过渡期内实行新老待遇计发办法对比,保低限高。具体来说,如果新办法(含职业年金待遇)计发的待遇低于老办法待遇标准,则按老办法待遇标准发放,以保持待遇不降低;如果高于老办法待遇标准,超出的部分,第一年退休的人员(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发放超出部分的10%,第二年退休的人员(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发放20%,依此类推,到过渡期末年退休的人员(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发放超出部分的100%。

正式实施时间:2024年10月1日起,养老金并轨政策将正式全面实施新制度。这意味着养老金制度将不再实行双轨制,而是开始全面实行单轨制,不再因单位性质不同而有所区别。

综上所述,养老金并轨政策从2014年10月1日开始实施,并设立了10年过渡期,最终在2024年10月1日全面实施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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