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程建设领域,委托代建模式因其专业化管理优势被广泛采用,但合同履行过程中常因权责界定模糊、履约标准不明确等问题引发法律争议。此类争议不仅影响工程进度与质量,更可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亟需从合同管理全周期构建风险防控体系。
委托代建合同履行争议多集中于合同条款解释分歧、施工质量缺陷责任认定、工程变更索赔处理等关键环节。建设单位与代建单位对合同义务的理解偏差往往源于合同文本对技术标准、验收程序等核心要素约定不具体。例如部分合同仅笼统约定符合国家规范,却未明确具体适用的标准版本,在新型工艺或特殊工程中易产生认知差异。工程签证管理不规范导致的索赔争议尤为突出,零星工程变更未及时确认、隐蔽工程验收程序缺失等问题,常成为后期结算纠纷的导火索。
风险防控应以合同精细化管理为核心,建立全过程法律风险识别机制。在缔约阶段即需明确合同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对工程设计标准、材料规格等关键要素进行量化约定,设置阶梯式违约金条款与履约担保机制。实施阶段需建立规范的工程签证管理制度,对设计变更、工期调整等重大事项实行双签确认,同步完善施工日志、监理报告等过程文件归档体系。特别需关注质量责任划分机制,明确代建单位在施工质量监督中的具体职责边界,避免因混合过错导致责任推诿。
争议应对应秉持专业化解原则,优先通过协商谈判化解矛盾。对于已发生的工程款结算争议,可引入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进行专业审计;质量缺陷纠纷则需及时委托专业鉴定机构明确责任主体。诉讼程序中应注意建设工程专属管辖规定,善用证据保全措施确保施工图纸、验收记录等关键证据的证明效力。在主张权利时需准确适用法律关于合同履行抗辩权、代位权等规定,防范诉讼时效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至第八百零八条对建设工程合同作出专项规定,明确发包人与承包人的权利义务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对工程质量争议、工期认定、工程价款结算等裁判标准作出细化规定。建筑法第五十八条确立施工企业对工程质量的终身责任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进一步明确参建各方的质量责任划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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