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共享经济与出行需求的增长,车辆租赁市场快速发展,但由此引发的合同纠纷也日益增多。车辆租赁合同纠纷多因条款约定不明、履约过程不规范或权责划分模糊导致,不仅影响交易效率,还可能造成双方经济损失。对此,租赁双方需从法律视角明确风险点,建立系统性防范机制。
实践中,车辆损坏赔偿问题常成为争议焦点。承租人使用车辆时若发生剐蹭、机械故障等,出租人往往主张高额维修费用,而承租人则质疑损失与自身行为的因果关系。此类纠纷中,合同是否明确约定车辆状况验收标准、维修责任划分及赔偿计算方式尤为关键。若合同未作细化,法院通常依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结合双方举证情况判定责任比例。此外,租金拖欠、保险理赔争议也频发,部分承租人因资金周转问题延迟支付租金,出租人扣留押金后可能面临以押抵租是否合法的质疑;而交通事故后的保险理赔若未在合同中明确先行垫付规则,易引发垫付款追偿纠纷。
为降低法律风险,租赁双方应注重合同条款的全面性与可操作性。出租人需在合同中列明车辆型号、牌照信息、初始里程数、已有损伤等基础信息,并以照片或视频形式存档。对于租金支付周期、逾期违约金计算标准、车辆使用限制条款(如禁止跨省行驶、禁止营运)等核心内容,需采用加粗、多带带附件等显著方式提示。承租人则需重点审查保险条款,确认租赁车辆已投保交强险及商业险,并明确事故报告流程、理赔材料提交时限等细节。建议双方在交接车辆时共同签署车辆状况确认书,记录油量、外观、设备功能等现状,避免事后扯皮。
针对押金退还争议,出租人应在合同中明确扣减押金的具体情形及计算方式,例如违章罚款代缴手续费、车辆清洁费等,防止因概不退还等笼统表述被认定为格式条款无效。承租人则需保留租金支付凭证、车辆归还记录等证据,若出租人无正当理由扣留押金,可依法主张返还。对于长期租赁合同,建议设置定期车辆检测条款,及时排查安全隐患,既能保障用车安全,也可厘清使用期间的责任边界。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第七百一十四条规定,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七条明确机动车必须投保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另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车辆所有人对损害发生有过错的,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租赁双方还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主张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