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律网友咨询:赔偿调解书签订了后遗症怎么办
网友具体咨询内容:交警出具的一次性结案赔偿,如果后面发生了坏死,可以拿着鉴定报告找对方追偿吗?如果不行,还有哪些途径可以解决医药费,上班途中受到的伤害,已经认定工伤了,后遗症如果发生工伤保险可以报销吗
云律网官方律师团律师解答:交通事故经协商处理后,过后才发现留下后遗症处理,属于“后续治疗”的,可以在医疗结束后另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如果能够证明存在因果关系,即确因车祸导致的后遗症,那么可以去,不过不要过诉讼时效,人身损害赔偿时效为1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损害之日起1年之内。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如超过诉讼时效,都不会支持。
云律网是一家集上万律师的专业法律问答社区,全国3500余分站,专业为你提供刑事辩护、合同纠纷、
离婚纠纷、劳动工伤、民间借贷、交通事故、人身侵权、公司法务、医疗损害及建筑工程等领域的疑难案件处理,详情请加官方律师团微信咨询(fawu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