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律网友咨询:被执行人生存权如何得到保障?

07-25 11:38发布

云律网友咨询:被执行人生存权如何得到保障?
网友具体咨询内容:法院执行局冻结了我的微信余额,是我的全部家当,也是我的生活费,我目前没有工作,没有收入,没有财产,被执行也是因为连带责任,从冻结到如今已有13天,人在深圳,居家隔离,房租已经逾期3天,吃了上顿没下顿,
云律网官方律师团律师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根据第二百四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法院强制执行应当为被执行人保留生活必需份额,因此您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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