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律网友咨询:公司不想给加班费该怎么要?
网友具体咨询内容:应聘时说早八晚6点下班,一个月转正式,现在刚转正突然通知我每周二下午都要开两小时的强制例会,1.这算不算加班2.现在他们要以我不参加会议不服从公司制度辞退我3.我还没有签合同,他说我还没转正辞退我不给
云律网官方律师团律师解答:第一,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开两个小时会属于加班,劳动者有权予以拒绝,不得强制劳动者加班。
第二,公司以劳动者不去开会辞退劳动者违法,劳动者有权要求支付经济赔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如果违法辞退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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