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律网友咨询:垃圾桶现女婴尸体,遗弃者必被追责!

07-25 11:57发布

云律网友咨询:垃圾桶现女婴尸体,遗弃者必被追责!
网友具体咨询内容:近日,山西介休某小区垃圾桶里发现一具女婴尸体,据知情人爆料,被发现时,女婴尸体用白布包裹着,嘴巴和鼻子都被纸巾堵着,当地警方在现场进行调查。到底是弃婴后死亡,还是女婴死后抛弃?当地警方正在调查当中,具
云律网官方律师团律师解答:父母虽然赋予了孩子生命,但不能随意剥夺孩子的生命,当婴儿从母体分娩并且独立呼吸的那一刻起,她的生命权受到我国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随意侵犯。

一般来说,父母遗弃婴儿构成遗弃罪,《刑法》明确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出生不久的小婴儿无疑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没有独立生活能力,需要监护人扶养的对象。遗弃者因无力扶养婴儿,将婴儿放置在医院、福利院等机构门口,或者放在容易被人发现,希望他人对婴儿进行救助扶养的,构成遗弃罪。但是,根据遗弃者的主观表现和客观结果不同,遗弃婴儿并非一定构成遗弃罪,还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

但是本案中将婴儿口鼻堵住当垃圾一样扔在垃圾桶,可以看出遗弃者并不希望他人发现婴儿,救助扶养婴儿,在主观上可能存在追求婴儿死亡或明知婴儿死亡的危害结果可能发生而放任不管的故意,已经涉嫌构成故意杀人罪。根据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从法律上来说,从孩子出生的那一刻起,不论是婚内生子,还是非婚生子,孩子的父母均有抚养、照顾孩子长大的法定义务,任何一方都别想撇清责任。《民法典》第1067条规定,父母均有抚养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义务;第1071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注意!不履行抚养义务那只是民事责任,如果为了逃避承担民事责任而对自己的孩子做出加害行为,那性质就完全不一样了,将涉嫌刑事犯罪。希望警方可以尽快找到弃婴者,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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