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律网友咨询:公司周末安排做工作职责之外的工作是否合法
网友具体咨询内容:我是某镇产投的一名办公室职员,周末公司通知去加班,结果是安排去刮洋芋,但是我的工作职责并非刮洋芋,请问公司这么做是否有违劳动法。
云律网官方律师团律师解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5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应当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这一条是关于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和形式的规定。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为双方协商一致,即劳动合同变更应遵循意思自治的原则。劳动合同变更的形式与签订劳动合同一样,都需要采用书面形式,将变更后的内容固定下来,且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因此,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本职工作之外的事情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岗位,劳动者有权拒绝,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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