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在现实生活中较为常见,涉及到开发商、购房者以及相关利益方的权益。本文将通过案例分析,为您解析法律要点与维权攻略。
在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中,常见的法律要点包括以下几点:
合同成立与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合同无效。因此,购房者需关注合同中的条款,确保其真实、合法、有效。
合同履行:合同履行是双方当事人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在履行过程中,如出现违约行为,受损方有权要求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交付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标准交付标的物。若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面积计算:面积问题是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中的常见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规定,出卖人交付的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不符的,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逾期交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标的物。若开发商逾期交房,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维权攻略如下:
保留证据:在购房过程中,购房者应保留好合同、付款凭证、沟通记录等证据,以便在发生纠纷时维护自身权益。
协商解决:首先尝试与开发商进行协商,争取达成和解。若协商不成,可向相关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
法律途径:若协商无果,购房者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第二编“典型合同”中关于买卖合同的规定,具体包括:
第一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合同无效。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二条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标准交付标的物。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三条 出卖人交付的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不符的,购房者有权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标的物。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购房者有权要求出卖人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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