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物返还的法律要点及操作指南

04-21 13:54发布

    租赁物返还,作为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关系到双方的合法权益。以下是租赁物返还的法律要点及操作指南。

    首先,租赁物返还应当在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时进行。若合同未约定返还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应当提前通知对方。租赁物返还的地点应在租赁合同约定的地点进行。

    其次,租赁物返还时,应确保租赁物处于良好状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五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应当保持原状。若因使用、维护等原因导致租赁物损坏,承租人应承担相应的修复费用。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六条规定,租赁物在返还时,应保持原有附属设施、设备齐全,不得擅自拆除或改动。

    操作指南如下:

    租赁合同到期前,双方应协商确定返还时间,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如合同未约定,双方可协商确定。

    返还时,双方应共同检查租赁物,确认租赁物状态。如发现损坏,承租人应承担修复责任。

    租赁物返还时,承租人应将租赁物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等完整返还给出租人。如因使用等原因导致租赁物损坏,承租人应承担修复费用。

    租赁物返还后,出租人应检查租赁物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等,确认无损坏。如有损坏,出租人可要求承租人承担修复责任。

    租赁物返还后,双方应签署租赁物返还确认书,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应当提前通知对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五条: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应当保持原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六条:租赁物在返还时,应保持原有附属设施、设备齐全,不得擅自拆除或改动。

    总之,租赁物返还关系到双方的合法权益,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进行操作。在返还过程中,如遇到纠纷,应及时协商解决,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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