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补充请求权,作为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在维护租赁关系当事人合法权益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在现实生活中,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往往因合同条款不明确、履行不到位等问题产生纠纷。本文将从法律保障与实务解析的角度,对租赁补充请求权进行探讨。
一、租赁补充请求权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708条:租赁合同约定不明确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711条:租赁合同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715条:租赁合同解除后,租赁物的占有权归出租人,出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的原状。
二、租赁补充请求权的实务解析
租赁合同条款不明确在实际生活中,租赁合同条款不明确的情况较为常见。如租赁期限、租金、押金等未在合同中明确规定。此时,租赁补充请求权可以为当事人提供法律依据。当事人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708条,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解决合同条款不明确的问题。
租赁合同履行不到位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出租人未按时交付租赁物、承租人未按时支付租金等问题。此时,当事人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711条,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同时,若因合同履行不到位导致合同解除,当事人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715条,要求对方返还租赁物的原状。
租赁合同解除后的处理租赁合同解除后,租赁物的占有权归出租人。此时,若出租人未按照合同约定返还租赁物,承租人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715条,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解决。同时,若合同解除是由于一方违约所致,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总之,租赁补充请求权在维护租赁关系当事人合法权益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在实际操作中,当事人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同时,出租人和承租人应诚信履行合同,避免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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