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租赁合同是一种常见的民事法律行为,租赁期限作为合同的重要条款,对于保障双方权益至关重要。为了确保合规操作,规避法律风险,以下要点值得关注。
首先,明确租赁期限。租赁期限是指租赁双方约定租赁物的使用期限,应明确约定起止日期。在签订合同时,务必确保租赁期限与实际需求相匹配,避免因期限过长或过短而引发纠纷。
其次,租赁期限的约定应遵循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应确保租赁期限不超过二十年。
再次,租赁期限的变更需征得双方同意。在租赁期限内,如需变更租赁期限,双方应重新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未经对方同意,单方面变更租赁期限可能违反合同约定,增加法律风险。
此外,租赁期限的终止应依法进行。租赁期限届满,租赁关系自然终止。若双方续签合同,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明确续签期限及租金等事项。若一方未履行续签义务,另一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在租赁期限的履行过程中,以下风险需注意:
一是租赁期限届满后,租赁物返还问题。承租人应按照约定将租赁物完好无损地返还给出租人。如因承租人原因导致租赁物损坏,出租人可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
二是租赁期限内的租金支付问题。承租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租金。若未按时支付,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人支付违约金。
三是租赁期限内的维修责任。租赁期限内,租赁物的维修责任由双方约定。若合同未约定,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租赁物的维修责任由出租人承担。
四是租赁期限内的租赁物转让问题。租赁期间,租赁物所有权发生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但租赁物转让需征得对方同意,否则可能导致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三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租赁物在租赁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租赁期间,租赁物应当保持原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六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将租赁物返还出租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损坏的,承租人应当予以修复或者赔偿损失。
通过以上要点,有助于租赁双方在签订、履行租赁合同时,更好地规避法律风险,保障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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