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发包方拖欠工程款的法律救济途径与实务操作指南

04-21 12:10发布

    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发包方拖欠工程款是承包方经常面临的难题。面对这种情况,承包方需要及时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避免损失扩大。首先,承包方应当全面收集和整理相关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工程合同、工程量确认单、工程验收报告、结算文件、往来函件等。这些材料是后续主张权利的基础,必须确保真实、完整、有效。同时,承包方还可以通过发送催款函、律师函等方式,敦促发包方履行付款义务,并保留相关送达凭证,为可能发生的诉讼或仲裁做好准备。

    如果协商无果,承包方可以考虑通过诉讼或仲裁途径解决纠纷。在选择诉讼或仲裁时,需要仔细审查合同中的争议解决条款,明确管辖法院或仲裁机构。在诉讼过程中,承包方可以申请财产保全,防止发包方转移财产,确保将来判决能够得到有效执行。此外,承包方还可以主张逾期付款的利息或违约金,具体计算标准需结合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值得注意的是,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往往涉及专业性问题,承包方可以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工程造价鉴定,以明确工程款的具体金额。

    在实务操作中,承包方还需关注诉讼时效问题。工程款债权的诉讼时效通常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如果发包方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曾承认债务或部分履行,诉讼时效可能发生中断,需重新计算。因此,承包方应当密切关注时效问题,避免因时效届满而丧失胜诉权。同时,承包方还可以考虑通过调解、和解等非诉方式解决纠纷,以降低维权成本,提高解决效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第八百零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二条、第九条、第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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