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法律要点解析与实务处理指南

04-21 12:44发布

    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是实务中较为常见的争议类型,这类纠纷往往涉及土地用途变更、转让条件限制、合同效力认定等复杂问题。当转让方未按约定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或受让方发现土地存在权利瑕疵时,双方容易产生争议。转让合同的效力认定需要重点审查是否符合法定转让条件,包括是否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法定比例,是否取得有权机关批准等关键要素。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转让方隐瞒土地规划调整、抵押登记或司法查封等重要事实,可能导致受让方无法实现合同目的,此时受让方有权主张违约责任或请求解除合同。实务中还需注意转让价格是否合理,若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可能涉及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导致合同被认定无效。此外,涉及划拨土地的转让,必须经过批准并补缴出让金,否则合同可能因违反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纠纷处理时,法院通常会结合合同约定、履行情况以及土地管理政策综合判断。若合同无效,已支付的转让款应当返还,但过错方需承担相应责任。若合同有效但一方违约,守约方可要求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或解除合同。对于因政策调整导致合同履行障碍的,可能适用情势变更原则调整双方权利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三百四十八条、第三百五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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