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十五日下午四点五十分左右,本人38岁,对方63岁丈夫母亲,由于教育孩子学习问题,对方不满,走上前先退我出门,不随,后打我一拳,不防备下,用手按压安逸并将我按压在地,无数次撞击地面,并将她未吃完的热汤面水泼到我脸上,在多次喊松手和无人劝解下,呼吸困难之时自我防卫,咬了对方拇指,后邻居上前拉开,导致悲剧未发生,派出所上门调解,由于当时的伤不明显都在暗处,对方咬伤了,只简单的做了笔录带着对方去包扎,让我有事在去医院,由于打麻木了不感觉痛,事情发生后亲戚上门是眼科主任,发现我眼角膜被严重打伤,现全身疼痛难忍,请求帮助,还我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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