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受害者李张驰。2020年3月9日,12::00,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泰西村。我在家里吃饭,我妹妹骂我傻逼骂了好几次,我生气了,就站了起来,我外婆正好上完厕所过来,并不让我吃中饭。我出去到村上的路上,她就追过来,虽然道歉了,但一点也不真诚。我不接受,她鞭打我,在路上,她强行扒掉我裤子,她胖得不得了,我瘦弱的只有70斤左右,根本就无法反抗。她把我裤子脱了,便在大马路上捏我大腿,多出血了,我屁眼都感觉有点不太对劲。这种强奸、强暴、对未成年人耍流氓的行为,要受到制裁。我也是一名初二的学生,政治上学了诉讼、仲裁等寻求法律帮助的方式,律师们,这种行为是不是应该判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我手机不在,无法报警。
付费偷看金额在0.1-10元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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