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你好,我是去年六月份和一个公司签了校企合作的一个合同,服务期限是三年,合同上明确表示了如果离职需要赔偿的金额,但是后期也补充了金额是对一个培养的一个费用,现在想退出,如果按照合同上要求的,不满一年赔偿十万,如果按照他们所说的一个培养金额,现在需要赔偿三万,请问这个合同是否合理 当时签合同是为了如果到时候留下来可以留在某些医院上班,但是现在发现留在医院不可能,他们当时也是说看表现,但是现
04-08 13:17发布
字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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