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于天津购买车险,在2020年1月10日在河北省保定市出险,因当时未找到第一事故现场,故勘察人员当时告知按照修理费的70%赔付(当时已认可),而后保险理赔时询问理赔人员4S店按照定损价格(9990元)的70%开取发票是否可以;当时理赔人员告知不行,后与理赔人员多次沟通,告知因购买保险是已购买无法找到第三方责任险,故可以全额赔付,故又要求4S店开具全额普通发票,共计9900元;后将发票邮寄与天津人保理赔中心,理赔人员接受到发票后又告知无法按照全额金额赔付,只能按照70%赔付;经多次沟通后无果,车主认为此问题主要原因为保险公司理赔人员与勘察人员未能有效沟通,是属于保险公司内部沟通问题,不应由车主承担后果;请问上述问题是否可以起诉保险公司,要求保险公司按照全额进行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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